五原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接受部分縣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辭職請求及相應終止其委員職務的決定
(2023年11月24日五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和本人申請,五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呂忠平、李鵬飛、韓鵬程、宋培義、張宏剛、趙云峰、馬維生、徐慧琴、白莉萍、劉顏清、葛效榮、王銘賢、岳喜飛辭去五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孫志剛、韋嘉、張譽調(diào)離本行政區(qū)域,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閆忠義死亡,其代表資格終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趙云峰、馬維生、白莉萍、劉顏清、葛效榮、王銘賢、岳喜飛的五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并報五原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五原縣人大常委會
2023年11月24日